太原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太原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照国务院、省、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太原市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030267;传真:0351-2020981;邮编:030082;地址:太原市新建路155号)。

一、概述

2018年,太原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拓宽渠道,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太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市教育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进一步到位。

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一是通过网络公开。凡是重要的教育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的政策规定,如中考、高考政策,高校、高中、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等,全部在太原市教、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且通过市政府专网系统上报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处,通过市政府平台,在市政府专网和公网(www.taiyuan.gov.cn)上的教育局链接上发布,使更多的人能通过网络了解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情况。二是通过媒体公开。市教育局发布的重要政务信息、重大政策规定等,只要不涉及保密的,一律向省城各新闻单位及时提供,由新闻单位酌情采用,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还利用所属太原市教育电视台的传播优势,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政策进行详细解读。三是通过印发书面材料公开。每年全市“小升初”招生考试工作,市教育局都要印发致全市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详细解释说明当年的“小升初”工作政策。对市教育局服务社会公众的全部事项的办理条件、流程、要求等项目化、具体化,并挂在网上,方便了人民群众办事,推进了效能政府建设。四是通过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大接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做好接访工作,认真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市政府市长办公热线“12345”接听办理工作。设立有局长接待室、局长接待热线,机关各处室轮流安排专人全天值班,对咨询、投诉、举报、意见等及时登记办理。

(二)完善制度,积极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018年,太原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严格依照《太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太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按规范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制度,认真执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有关要求,将财政预算决算、招收保送生情况、收费标准等纳入目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清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切实维护群众、社会的参与和监督权,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收费工作环境。同时,指导所属学校、单位等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局属学校校务、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学校行政和党组织在制定重大工作方案和制度、招生、招聘、职务评聘、教育收费、评优评先、学校收支、车辆使用维护、基建采购、教职工福利等方面,通过多种形式落实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保证各项重大工作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让广大群众满意,取得良好效果。

(三)提升公开针对性,巩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市民提供了2018年中、高考政策、中小学招生政策、教育资助政策等涉及教育民生的有关政策并对其进行了认真详细解读。为方便公众对太原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的申请,认真做好了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的受理和报送工作。

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编制并公布行政职权目录;对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政策,同时配备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答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从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内容、格式方面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18年,太原市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一年来,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信息1633份。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章类的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其他文件、信息160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4%;按性质分,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9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7%;其他信息39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2%;其余为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共计3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1%。

(二)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开设专栏12个,主动策划重点专题(含系列)新闻报道54次,组织媒体报道教育工作86次,共邀请各类媒体记者255人次,主动发布新闻通稿66篇,被中央、省、市媒体刊载405篇次,接受并落实各大媒体采访函10份,局领导专访6人次。

(三)其他

除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外,我局还通过政务公告栏、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宣传活动、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太原市教育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太原市教育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太原市教育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下一步工作

2018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对照更高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宣传的力度还有待加大等。2019年,我局将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扩大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群众关心事项的公开工作。 总之,太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及时、全面、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太原教育科学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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